特殊需求者口腔照護指導員證書申請
特殊需求者口腔照護指導員證書申請流程
1申請指導員證書
請先詳閱證書申請說明,新申請證書者,於考核後1星期內提出申請,若已持本會核發指導員證書,開放逾期前30天可申請換證
2備妥資料
將特殊需求者口腔照護指導員證書申請所需資料備妥
3線上填寫申請資料
請點選申請鍵進行申請並將資料一併上傳
4付款
資料確認送出後,即線上進行繳納行政規費
5審核
將在14個工作日內審核您的案件, 並發審核通知函,如需補件請寄至本會電子郵件信箱
6寄出新證書
收到確認函後,即刻為您製作新證書並寄出
特殊需求者口腔照護指導員證書申請辦法說明
本會指導員證書有效期限為3年
1.申請條件
- 完成本會特殊需求者口腔照護指導員培訓課程36小時,並完成考核後(學術、技術、回示教),即取得申請證書資格。
- 持特殊需求者口腔照護指導員培訓課程之研習證明,向本會提出申請。
2.換證說明
- 需在有效期限內,從事相關【口腔保健】演講、授課或接受口腔保健相關課程研習,3年內合計12小時以上,並提供足以證明之佐證資料即可提出換證申請。
- 到期前1個月可申請換證,逾期6個月內須更換完成,逾期超過6個月視同無效,需再次培訓。
- 證書過期或提前申請更換,證書效期則以原證書所發證有效日期後3年,非依申請日為證書起始日。
3.換證所需資料
- 行政規費400元:統一採線上繳款,表單填寫申請後,即可進行繳費。
- 遺失補證者,須備妥完訓研習證明,並提出申請。
- 換證申請附件需上傳:
- 佐證資料總表(下載表單)
- 相關佐證資料(有效期限內達12小時以上),詳列說明4及5
- 彩色大頭證件照(限JPG檔、畫素需300*300)
- 舊證書影本(限PDF、JPG檔)
4.佐證資料-擔任講師授課
條件:
- 受邀擔任講師或為機構內員工、志工、家屬、服務對象,提供口腔保健衛教課程皆可列入。(助教不列入)
需附:
- 邀請公文、公告課程簡章、衛福部繼續教育積分證明、授課證明表,擇一
- 授課簡報
- 課程設計表(下載表單)
- 相片、影片、學員簽到表,擇一
*相片或影片需有講師本人教授課堂之畫面,若無則視同無效佐證資料
*簽到表上需有講師姓名及授課日期、時間或時數與課程主題
5.佐證資料-擔任學員研習
條件:
- 承辦單位為學會、公會、協會、學術單位、醫院、公家機關等辦理的口腔保健相關課程。
- 機構內辦理在職教育訓練課程。
需附:
- 課程表
- 研習證明、學分證明、簽到表、衛福部繼續教育積分證明,擇一
*以上附件皆需清楚標示授課日期、時間或時數與課程主題
6.注意事項
- 自108年開始協會所發證之日期,皆由培訓課程結束日為起始日,若為補課之學員,證書亦同為培訓課程結束日為起始日,非依補課完成日為證書起始日。
- 一律採線上申請及繳費,不受理紙本。
常見問題
證照3年效期到期,還能提出申請換證嗎?
申請換證的相關佐證資料可以紙本送件嗎?
如何繳納行政規費?
送件後大約何時會收到審核通知?
若收到補件通知,是否該重新申請上傳資料?
設立核准:台內社字第1010216563號
統一編號:34983206
會 址:600嘉義市東區林森里民權路208-4號
聯 絡 處:220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153-1號9樓(MA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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